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目前《河北同创制药有限公司1200吨/年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公众告知如下:
为保障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在高新智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
为保障公众的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现对河北同创制药有限公司1200吨/年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