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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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进行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规划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 规划概况
1. 规划名称与期限
规划名称: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规划(2023-2035年)
规划期限:2023年至2035年
规划范围:本热电联产规划范围包括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全域,东至四新河,西至古运河,北至北二环路,南至黄河路,总规划面积约为5978.13公顷。
2. 供热分区
本热电联产规划综合考虑各个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源地理位置,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供热区域进行划分如下:中心城区包括东城片区、小湄河片区;北城片区包括农贸片区、北杨集片区、物流园区。
3. 热源规划
根据国家产业及节能政策,规划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供热热源以高参数、大容量热电联产机组为主力热源,以区外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和郝集热电有限公司的长输管网作为采暖热源,对于整个开发区进行集中供热。规划近期新建“聊城经信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作为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周边企业的工业用热源。
4. 热力站规划
本规划共设置水-水换热站13座,按照供热面积不同分为10万、15万、20万、25万和30万平方米五种规模。其中:近期规划设置7座,远期规划新建6座。
5. 热网规划
规划蒸汽管网:从能源站西南侧延围墙向西引出一路DN500的蒸汽管道,引至希杰(聊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分汽缸,解决企业压用汽需求。
高温热水管网:①规划自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进开发区热力首站上引出一路DN1200的高温水管线至供热区域内各镇的热负荷,并根据各镇的实际新增热负荷规划镇内高温水管线的走向。高温水供回水温度为130/60℃。②为确保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西部的居民采暖民生工程,按照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从区外引进郝集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建设北线复线高温热水管网。③从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建设一级管网与华能聊城热电来主管网对接,与郝集热电主管网对接,实现“多源一网”的格局,确保整个开发区居民采暖的用热稳定。
二、 委托单位
建设单位: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
联 系 人:王延腾
联系电话:0635—8518868
通讯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107号
邮政编码:252000
三、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工
联系电话:1580149089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25层2905
邮政编码:100028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保护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2. 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预测分析等,分析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规划布局及产业结构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的环境相容性及区域生态适宜性,分析规划发展目标及规划规模的合理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 规划环评审查程序
1. 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
2. 审批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 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签字确认后报送审批部门,取得审查意见。
六、 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 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 在报送审批部门进行审查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将贯穿于在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全过程,广泛征询公众对本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的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本规划周边环境现状的看法?
2. 您认为本规划中建设项目的实施会不会直接影响到区域环境质量?
3. 您认为本规划所涉及区域的自然资源(如矿产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等)能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4. 对于本规划的实施,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认为采取什么措施可以有效地缓解污染?
5. 您是否支持本规划的实施?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时间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