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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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2020年底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现将《平谷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谷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厂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
运营单位:北京京环绿谷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的事项公示时间:2022年 2月10日-2022年3月9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84280510
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
北京京环绿谷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0日